关于成立九寨沟县小流域“三水共治”领导小组的通知
各乡(镇)人民政府,县级相关部门:
为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,强化小流域水质达标提质攻坚,加快形成“三水统筹”格局,根据《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〈关于印发四川省小流域“三水共治”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川环办函〔2023〕164号)文件精神及阿坝州生态环境局〔2023-206〕号文件要求,经县政府研究,决定成立九寨沟县小流域“三水共治”领导小组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组 长:袁晓璐 县政府副县长
副组长:蔡阳华 九寨沟生态环境局局长
成 员:余文成 县发改局局长
盛 涛 县经信局局长
郭友林 县科技农牧局局长
杨 涛 县公安局副局长
尤志强 县财政局局长
殷树贵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
秦远康 县住建局局长
侯经伟 县交通局局长
李 勇 县水务局局长
年 孝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
彭旭东 县审计局局长
姚 宁 南坪镇镇长
敖晓勇 漳扎镇镇长
金 亮 黑河镇镇长
蒋建雄 双河镇镇长
薛德文 勿角镇镇长
王子君 大录乡乡长
郁 刚 玉瓦乡乡长
黄 卫 白河乡乡长
郭 智 保华乡乡长
杨国伟 郭元乡乡长
李 辉 草地乡乡长
苑玉环 永和乡乡长
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九寨沟生态环境局,由蔡阳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,统筹推进领导小组日常工作。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能职责,分工协同做好小流域“三水共治”工作。领导小组人员如有变动,由接替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,不再另行发文。
九寨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